【财新网】(记者 刘彩萍)近日,证监会又对一宗证券从业人员违法买卖股票案作出行政处罚。安信证券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蒋政,在其从业期间,控制使用“李某均”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在2014年11月26日至2015年5月4日期间,买入股票金额合计4.7亿元,获利约5.3万元。
证监会认为,蒋政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43条规定:“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
【财新网】(记者 刘彩萍)近日,证监会又对一宗证券从业人员违法买卖股票案作出行政处罚。安信证券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蒋政,在其从业期间,控制使用“李某均”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在2014年11月26日至2015年5月4日期间,买入股票金额合计4.7亿元,获利约5.3万元。
证监会认为,蒋政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43条规定:“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
责任编辑:陈慧颖 |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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