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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IPO中“三类股东”无需清理 需穿透

2018年01月12日 18:26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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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企业IPO时存在的“三类股东”无需清理,但需整改高杠杆结构化和层层嵌套的产品,进行穿透式披露
由于“三类股东”问题不仅涉及到IPO监管政策,还涉及到新三板发展问题,证监会对“三类股东”问题的处理非常慎重。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刘彩萍)“三类股东”问题一直中国资本市场中IPO的红线。“三类股东”不仅涉及到IPO监管政策的一致性,还涉及到新三板发展问题,证监会对“三类股东”问题的处理一向非常慎重。1月12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称,经反复研究论证,近期明确了新三板挂牌企业申请IPO时存在“三类股东”的监管政策。

  2016年以来,随着新三板挂牌企业申请IPO数量逐步增多,部分企业出现了契约型私募基金、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等“三类股东”。这“三类股东”问题一直被新三板企业视为IPO拦路虎,通常在上会前企业主动进行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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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凌华薇 | 版面编辑:刘明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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