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近日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在北京、广东、深圳开展试点,优化升级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政策。
与此前相比,新政策强调增大企业跨境资金运营自由度,首次明确提出“允许跨国公司根据宏观审慎原则自行决定外债和境外放款的归集比例”。此外,本次优化的主要内容还包括,优化整合现有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相关政策要求,支持跨国公司以人民币开展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简化备案流程及资金使用相关材料审核。
有市场人士对财新称,此前试点的门槛过高,即使扩围后影响还是比较小,如果降低门槛,就能有更多企业参与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