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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美造假实控人终担刑责 马兴田强制措施或为“监视居住”

2020年07月09日 20:31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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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兴田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据《刑法》第161条,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资料图:马兴田。

  【财新网】(记者 王娟娟)康美药业( 600518.SH ,现更名ST康美)因财务造假受到行政处罚后,实际控人、也是造假主使人马兴田终于面临刑事追责。

  7月9日晚间,康美药业公告称,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马兴田家属的通知,马兴田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此番马兴田“被抓”,在外界看来是“抓人保公司”。此前接近广州市政府的人士曾对财新记者称,稳住康美是因公司是目前中药领域重要的民企,要实现中药行业竞争中性,还要考虑背后200万药农。与此同时,该人士称,“马兴田必须承担刑事责任,得有人坐牢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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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箐 | 版面编辑:杨胜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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