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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记者 王娟娟)在康美药业( 600518.SH ,现更名ST康美)因财务造假受到行政处罚后,实际控人、也是造假主使人马兴田终于面临刑事追责。
7月9日晚间,康美药业公告称,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马兴田家属的通知,马兴田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此番马兴田“被抓”,在外界看来是“抓人保公司”。此前接近广州市政府的人士曾对财新记者称,稳住康美是因公司是目前中药领域重要的民企,要实现中药行业竞争中性,还要考虑背后200万药农。与此同时,该人士称,“马兴田必须承担刑事责任,得有人坐牢才行。”
为什么法律对一个欺诈犯定罪总是要计较背后的利益得失?就算是计较利益得失,维护了一个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药农的经济利益自有市场机制来兜底。考虑了200万药农,几十万亿的资本市场你就任由欺诈犯来破坏吗?
康美确实是广东很重要的中药材供应源,去大三甲医院开的中药很多都是康美的。打死康美背后很多药农的收益链条会断。我还是比较赞成抓人保公司。至于马兴田的惩罚确实太轻是另一回事。
掏个鸟窝都能判10年,这家伙掏空多少股民的窝,才判这么轻,表示难以理解。
这样的刑罚,真实讽刺。经济犯罪,不造成人员伤亡就可以敷衍了事??
才20w
这种惩罚无疑在奖励造假,对社会价值观的影响就是这样一点一点的到最后崩塌。有一种让人窒息的感觉,一个骗子大行其道的社会
总是高举起,然后轻轻放下,让后者没有警示教育!当事者没有应有惩罚,该法律要修改完善!
对比安然,啧啧╮( ̄▽ ̄)╭
没啥用 这种公司就是先干掉公司再抓人 ,否则前仆后继
这就是易主席所说的典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