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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单还是机构责任仍待司法介入 证监局先对太平洋证券开罚单

2020年05月10日 17:15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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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证券方面一直强调此案为个人飞单,不是公司行为,但涉案投资者认为是有组织的“窝案”,内蒙古证监局对太平洋证券内蒙古分公司采取暂停新开证券账户一年,暂停期间分公司不得新增经纪业务客户的处罚
上海,太平洋证券公司。近日,内蒙古证监局向太平洋证券内蒙古分公司及宋长达本人下发了处罚决定。

  【财新网】(记者 王娟娟)在分公司原总经理宋长达的操控下,太平洋证券(601099.SH)内蒙古分公司60多名员工借伪私募之名与投资者签订委托理财协议,在赤峰当地大肆融资,五年后崩坍,留下上亿资金窟窿,太平洋证券与宋长达本人面临追责。

  近日,内蒙古证监局向太平洋证券内蒙古分公司及宋长达本人下发了处罚决定。

  经查,内蒙古证监局发现太平洋证券内蒙古分公司存在三大问题:一是分公司员工私自销售非太平洋证券自主发行或代销的金融产品;二是经营管理混乱、合规管理失效,未有效执行公司内部印章管理各项制度,分公司转托管和撤销指定业务印章、财务章等大量加盖在赤峰聚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聚鑫投资)的理财协议上;三是原负责人宋长达违法从事其他营利性活动、涉嫌犯罪被司法部门采取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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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箐 |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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