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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证券原从业人员违规买卖股票 罚没5734万

2018年01月26日 18:51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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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证券腾冲光华东路证券营业部原总经理杨泰华在2013年1月18日至2016年9月12日期间控制使用“尹某芝”证券账户进行证券交易,累计买入股票成交金额3亿元,已卖出股票获利约1433万元
太平洋证券腾冲光华东路证券营业部原总经理杨泰华在2013年1月18日至2016年9月12日期间控制使用“尹某芝”证券账户进行证券交易,累计买入股票成交金额3亿元,已卖出股票获利约1433万元。图/ CFP

  【财新网】(记者 曹文姣)1月26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宣布,近日证监会依法对五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包括一宗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一宗内幕交易案,一宗限制期内交易股票案,两宗证券从业人员违法买卖股票案。

  罚没金额最大的是违法买卖股票案。太平洋证券腾冲光华东路证券营业部原总经理杨泰华在2013年1月18日至2016年9月12日期间控制使用“尹某芝”证券账户进行证券交易,累计买入股票成交金额3亿元,已卖出股票获利约1433万元。

  按照《证券法》第43条规定,证券公司从业人员不得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上海证监局决定责令杨泰华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剩余股票,没收已获违法所得约1433万元,并处以4301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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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慧颖 | 版面编辑:朱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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