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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局首次通报海外SPV违规 强调维护贸易投资便利化

记者 彭骎骎
2018年10月22日 20:10
公布20起外汇违规案例,最高被罚419万元;首次通报境内居民海外SPV未如实披露实际控制人信息和违规汇出利润的行为
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再次公布20起外汇违规案例,首次提及境内居民海外SPV(特殊目的企业)的外汇违规案例。图/东方IC

  【财新网】(记者 彭骎骎)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再次公布20起外汇违规案例,首次提及境内居民海外SPV(特殊目的企业)的外汇违规案例。外汇局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强调,在加强处罚的同时,会保障好真实合规的正常交易。

  外汇局于10月22日通报的20起外汇违规案例中,涉及包括南洋商业银行(中国)交通银行建设银行光大银行渤海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银行共7家银行,金石包装(嘉兴)等6家企业和7名个人。

  在通报的6起企业案例中,首次提及返程投资企业,即在境内投资的海外SPV的外汇违规行为。金石包装(嘉兴)有限公司和傅采林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均因为未如实披露返程投资企业实际控制人信息,分别违规汇出利润290.12万美元和318.32万美元,构成逃汇行为,分别被罚95万元和104.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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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霍侃 | 版面编辑:许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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