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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大集团”集资诈骗案宣判 6万受害人损失65亿

2018年09月03日 07:05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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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人马申科以集资诈骗获无期徒刑。该案共形成144亿余元集资款,其中大部分被用于返还集资本息、经营费用及员工薪酬,或用于个人挥霍
近三年前的“大大财富”集资诈骗案近期宣判。包括实际控制人在内的多名高管获刑,但是普通投资者面临的60多亿元损失恐难挽回。图/东方IC

  【财新网】(记者 韩祎)近三年前的“大大财富”集资诈骗案近期宣判,包括实际控制人在内的多名高管获刑,但是普通投资者面临的60多亿元损失恐难挽回。

  8月31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下称上海一中院)公开宣判。上海一中院认为,上海申彤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申彤集团)、上海申彤大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申彤大大公司)以及被告人马申科、单坤等12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严重扰乱国家金融管理制度,依法应当予以严惩。法院以集资诈骗判处马申科无期徒刑,判处单坤12年有期徒刑,对二人并处剥夺政治权利以及罚金;以集资诈骗罪判处申彤集团、申彤大大公司罚金人民币3亿元、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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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蒋飞 | 版面编辑:张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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