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9月11日,北京证券交易所集中公布3则自然人投资者自律监管处罚决定,根据公告,3名投资者在新股申购阶段达成私下约定,通过支付固定费用或约定打新收益安排,提前锁定投资收益,转移投资风险,对3人采取限制证券账户交易三个月的自律监管措施。
经查明,陆建钢、韩梅、赵新三人在北交所股票铜冠矿建(920019.BJ)发行上市过程中,存在以下违规事实:陆建钢与韩梅通过微信达成一致,约定韩梅以其自有资金申购北交所新股铜冠矿建,陆建钢支付韩梅资金使用补偿费用8420元,并约定:盈利超过8420元,在扣除上述费用后剩余的20%部分归韩梅所有,亏损由陆建钢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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