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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股权管理办法落地 “屡教不改”者可被终身禁入

记者 武晓蒙 吴红毓然
2018年01月06日 10:12
针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且拒不改正的股东,银监会可以通报、公开谴责、禁止其一定期限、以及终身入股商业银行;存量的股权问题,将设过渡期化解
2018年1月5日,银监会发布新一年的1号主席令,即《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剑指完善银行有效的公司治理,为此奠定重要基石。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武晓蒙 吴红毓然)新年伊始, 2018年1月5日,银监会发布新一年的1号主席令,即《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剑指完善银行有效的公司治理,为此奠定重要基石。

  银监会表示,对于市场关注的存量问题股权如何处置的问题,将在近日有专门的文件下发;同时,银监会还在研究商业银行股权托管制度的相关办法。据财新记者了解,银监会会重点解决存量股东规范问题,并将区别不同情形,给予不同的过渡期。目前有多家银行问题股权已经在陆续转让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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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凌华薇 |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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