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为促进商业银行准确评估信用风险,真实反映金融资产质量,监管部门近日发文将风险分类对象由贷款扩展至承担信用风险的全部金融资产,明确不良资产风险分类标准,并强调以债务人履约能力为中心的分类理念等。
2023年2月11日,银保监会、人民银行联合出台《商业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办法》(下称《办法》)。早在2019年,监管部门就已经发布《商业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当时市场预计将很快实施,不过在疫情影响下,直到近期新规才正式出台。《办法》与征求意见稿相比变化不多,不过较原银监会2007年制定的《贷款风险分类指引》(下称《指引》)有较多调整和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