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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银行业金融机构国别风险管理 不必重复计提国别风险准备

文|财新 范浅蝉
2022年12月11日 08:21
如果银行业金融机构一般准备充足且符合财政部相关要求,可以视同其足以覆盖国别风险准备;对中等、较高及高风险级别的国别风险暴露准备计提分别不低于5%、15%、40%
2022年12月9日,银保监会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国别风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2010年发布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国别风险管理指引》的基础上,根据现行政策和金融环境弥补了相应短板。资料图:银保监会。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随着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资产占比不断提升,国别风险隐患日益加大,银保监会时隔12年升级监管规则,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国别风险管理体系,对国别风险敞口计量口径、准备计提的范围和比例等规定作出调整优化,并增加了行政处罚条款。

  2022年12月9日,银保监会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国别风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在2010年发布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国别风险管理指引》(下称《指引》)的基础上,根据现行政策和金融环境弥补了相应短板。征求意见的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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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霍侃 |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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