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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中介双重“紧箍咒” 公司债注册制改革再推进

文|财新 王娟娟
2022年11月19日 15:41
证监会要求以偿债能力为信披重点、防范高杠杆过度融资、对发行人扶优限劣;同时要求中介机构提高执业能力、改变“重承销、轻受托”观念
2022年8月12日,北京,中国证监会大楼。11月18日晚间,证监会同时发布了《关于深化公司债券注册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和《关于注册制下提高中介机构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质量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45万亿境内信用债市场中,公司债规模现已约10万亿,从“量的扩张” 转向“量质并重”,脱离不开基础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11月18日晚间,证监会同时发布了《关于深化公司债券注册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公司债指导意见》)和《关于注册制下提高中介机构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质量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中介指导意见》),并公开征求意见。

  接近证监会的监管人士称,两份《指导意见》出台前后耗费了大半年时间,在注册制改革的大背景下,总结了近两年公司债券审核注册、日常监管和风险处置等经验,既参考了股票注册制改革三原则,也体现了股债市场的不同,接下来还会配套交易所的自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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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箐 |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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