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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惠保险:从“普遍惠及”到“普遍实惠”

文|财新 刘冉
2022年11月14日 20:11
原保监会副主席周延礼建议:出台普惠性保险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建立普惠保险的统计体系
在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普惠金融研究院举办的“2022中国普惠金融国际论坛”上,全国政协委员、原保监会党委副书记、副主席周延礼,银保监会人身险部副主任刘昇,就我国普惠保险的概念特征、实践经验和发展建议、路径进行了详细论述。图:IC photo

  【财新网】如何让普惠保险即有商业可持续,又确实做到公平可得,覆盖广泛,这是普惠保险发展三十多年来不断遇到的问题。

  日前,在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普惠金融研究院举办的“2022中国普惠金融国际论坛”上,全国政协委员、原保监会党委副书记、副主席周延礼,银保监会人身险部副主任刘昇,就我国普惠保险的概念特征、实践经验和发展建议、路径进行了详细论述。

  周延礼开场即提到,保险的风险管理是第一要素,保险的根本职能就是风险管理。关于普惠保险,周延礼介绍,保险业从上世纪八十年代起,在民生保障领域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实践,大体分为两个阶段:2006年以前是属于萌芽探索阶段,产品主要集中在农业保险领域,还包括一些农村地区的简易人身险;2006年至今是深化发展阶段,2006年《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发布,推动了保险业的快速发展。截止到2021年末,大病保险已经覆盖全国超过12亿城乡居民,农业保险累积为10亿户次的农户提供了风险保障超过15万亿元,小微企业的保险服务也超过四百万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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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箐 |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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