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针对不断被爆炒的可转债,6月17日,沪深交易所分别发布《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下称《交易细则》)及《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适当性通知》),前者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日,后者文件自6月18日起正式实施。
可转债作为一种兼具“股性”和“债性”的混合证券品种,近年来发行规模取得大幅度增长,与此同时,也出现个别可转债被过分炒作、大涨大跌的现象。此次监管文件对重要条款如首日涨跌幅限制、申报价格范围限制、最小价格变动单位等进行了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