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全月)针对可转债的首个部门规章出台,12月31日,证监会正式发布《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下称 《管理办法》),23条内容涵盖交易转让、信息披露、转股、赎回、回售、受托管理、监管处罚、规则衔接等。
《管理办法》自2021年1月31日起正式施行,在不改变可转债现有发行规则的同时,为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购买资产预留一定的制度空间。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新三板也一并被纳入调整范围,为未来市场的改革发展提供制度依据,同时对交易制度、投资者适当性等提出原则性的要求,为证券交易场所完善配套规则预留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