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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开发贷采取“主办银行”模式 现售项目贷款期限拉长至7年

文丨财新 武晓蒙
2026年08月28日 22:16
每个项目确定一家主办银行,主办银行要牵头做好账户管理;设置了差异化的贷款期限要求,适度拉长现售项目贷款期限
2026年8月18日,福建三明永安市一处正在建设中的房地产楼盘打出“现房在售”的广告。图:张斌/中新社/视觉中国

  【财新网】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决策部署,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满足房地产合理融资需求,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近期会同相关部门改革完善了相关房地产融资制度。

  2026年8月28日晚间,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商品住房开发贷款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要求贷款人开展商品住房开发贷款业务应采取“主办银行”模式,合理区分房企集团风险和单一项目风险,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自主决策,对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的项目一视同仁提供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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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霍侃 | 版面编辑:李东昊
图片编辑:李泊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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