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1月7日,证监会对《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转板上市的指导意见》进行修订,形成了《关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转板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北交所上市公司申请转板,应当已在北交所连续上市满一年,且符合转入板块的上市条件。
原指导意见自2020年6月发布实施以来,对明确转板上市基本制度安排、规范转板上市行为、指导建立转板上市机制起到了重要作用。本次改革后,原精选层挂牌公司整体平移至北交所,挂牌公司的属性转变为上市公司,原指导意见中部分条款不再适用,需要作出调整。
【财新网】1月7日,证监会对《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转板上市的指导意见》进行修订,形成了《关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转板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北交所上市公司申请转板,应当已在北交所连续上市满一年,且符合转入板块的上市条件。
原指导意见自2020年6月发布实施以来,对明确转板上市基本制度安排、规范转板上市行为、指导建立转板上市机制起到了重要作用。本次改革后,原精选层挂牌公司整体平移至北交所,挂牌公司的属性转变为上市公司,原指导意见中部分条款不再适用,需要作出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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