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朱亮韬)即将正式成立的北京金融法院管辖范围已经确定,境外公司损害境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相关案件、新三板“精选层”相关证券纠纷,未来都将由北京金融法院集中管辖。
3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北京金融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下称《规定》)正式发布。《规定》共十三条,对北京金融法院管辖的金融民商事案件、涉金融行政案件和执行案件等三类案件范围进行了明确,对北京各级法院金融案件的审级关系作出了划分。
【财新网】(记者 朱亮韬)即将正式成立的北京金融法院管辖范围已经确定,境外公司损害境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相关案件、新三板“精选层”相关证券纠纷,未来都将由北京金融法院集中管辖。
3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北京金融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下称《规定》)正式发布。《规定》共十三条,对北京金融法院管辖的金融民商事案件、涉金融行政案件和执行案件等三类案件范围进行了明确,对北京各级法院金融案件的审级关系作出了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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