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全月)1月15日,证监会正式发布了修订后的《期货公司保证金封闭管理办法》(下称《办法》),首次将境外投资者以及经纪机构统一纳入保证金封闭运行,保证了境外投资者参与境内期货交易时的资金闭环运行。
《办法》2004年7月发布实施,这次修订明晰了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下称“监控中心”)、存管银行、交易所及证券结算机构在保证金封闭运行过程中的各自职责,将当前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制度的相关做法上升为规范性文件,并增加了与对外开放相衔接的条款,将从事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的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经纪机构,统一纳入保证金封闭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