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刘彩萍)近日证监会对私募基金中出现的“老鼠仓”和利益输送行为进行了处罚。
3月11日证监会公布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珠海中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中南投资)股东、实际控制人王青方通过控制他人账户,稍早于、同步于或稍晚于所管理的“中南1号”证券账户趋同交易有关股票,获利1333.12万元,证监会对王青方没一罚一,共罚没2666.24万元。
证监会查明,2016年5月24日,中南投资与海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海通期货)签署《投资顾问合作协议》。同年7月7日中南1号资管计划成立,中南投资负责中南1号资管计划的日常操作建议,由王青方实际履行投资经理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