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武晓蒙)结构性存款自2018年初开始蓬勃发展,但在产品运作、销售、展业方面存在诸多问题,近期银保监会从制度规制层面进一步加强规范,能否有效抑制乱象、促使其回归正常发展轨道?
10月18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业务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结构性存款的发行、销售、风险管理要求,并给予存量产品12个月的整改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可以继续发行原有的结构性存款,但应当严格控制在存量产品的整体规模内,并有序压缩递减、及时整改,到期或兑付后结清;过渡期结束后,新发行的结构性存款应当符合新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