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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官员还能空降新设基金公司当高管吗? 新规则提高门槛

2019年03月02日 18:53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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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要求,证监会资管业务监管岗位副处级及以上职务满两年,同时具备五年以上的公募基金管理经验或证券资管经验的人员,才有资格担任基金公司总经理;但具体的两年与五年标准规则并不清晰
证监会机构部于3月1日发布《基金类行政许可审核工作指引1号--<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 第六条的适用》,细化任职标准,提高门槛。证监会称,此举是为进一步强化新设基金管理公司总经理、督察长的胜任能力。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岳跃)证监会官员“下海”后摇身变为基金公司高管屡见不鲜,这一市场称之为“神仙下凡”的现象久被诟病。证监会机构部于3月1日发布《基金类行政许可审核工作指引1号--<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第六条的适用》(下称指引1号),细化任职标准,提高门槛。证监会称,此举是为进一步强化新设基金管理公司总经理、督察长的胜任能力。

  新规并未涉及已成立基金公司的高管任职资格问题,因此对于新设与现存基金公司的高管任职规则明显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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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箐 | 版面编辑:王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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