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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新规拟降低基金销售机构准入门槛

2011年06月22日 17:21 来源于 财新网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修订稿)》对销售机构的组织形式与出资人等方面,均有不同程度的放宽,同时要求提升专业性

  【财新网】(记者 张冰)证监会公布新规降低了基金销售机构的门槛,将组织形式放宽为有限责任公司或合伙企业等形式;将出资人放宽至具有基金、证券或其他金融相关从业经历的专业个人出资人。

  6月21日下午,证监会正式向外公布《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修订稿)》(下称《办法》),《办法》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

  与2004年的版本相比较,《办法》明显放宽了销售机构准入门槛,并将一些销售业务中形成的模式以文件规定模式固定,明确了监管部门的权责范围,与以往相比有很大程度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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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付涛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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