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张榆)10月2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召开,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受国务院委托就审议公司法修正案草案作说明。
根据刘士余的说明,这次《公司法》修订的核心是针对第一百四十二条股份回购,若表决通过,上市公司回购将增加“避免公司遭受重大损害,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等股份回购情形,同时简化股份回购的决策程序。
业内人士预计,人大常委会将于近日对《公司法》修正案草案进行表决。
修订哪些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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