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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P2P逃废债进行时 监管明确“老赖”筛选标准

2018年09月18日 11:01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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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爆雷”平台的失联跑路高管,也纳入失信统计名单;支持P2P平台“公开讨债”,可公示失信人员名单
自上个月要求各地上报P2P平台恶意逃废债的借款人名单后,全国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互金整治办)在打击失信人方面,又提出了进一步要求。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吴雨俭)自上个月要求各地上报P2P平台恶意逃废债的借款人名单后,全国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互金整治办)在打击失信人方面,又提出了进一步要求。

  财新记者获悉,日前,互金整治办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网贷行业失信惩戒有关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最新的变化是,此次监管部门对何为P2P逃废债借款人,提出了几大筛选标准,其中包括需要“有证据表明借款人具有还款能力且拒不还款”;同时,此次还将“爆雷”平台的失联跑路高管也新增纳入了失信人名单,并提出可以将这两类失信人员名单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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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霍侃 | 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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