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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行高管释疑“债转股” 称其为金融创新

2017年01月19日 20:14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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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银行董事会秘书陈彩虹指出,这一轮的债转股原则是市场化、法治化;与其说是债转股,不如说是银行创新了一个新的金融服务模式
资料图;中国建设银行 图自东方IC

  【财新网】(记者 吴红毓然 韩祎)“与其说是债转股,不如说是银行创新了一个新的金融服务模式。”1月19日下午,建设银行董事会秘书陈彩虹说。

  陈彩虹是在银行业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作出上述表述的。

      在国务院下发相关文件后,“债转股”在全国各地如火如荼展开,四大行中,建行处于抢跑地位。短短三个月内,全国“债转股”签约项目共18个,涵盖27家企业,总额超3300亿元。据不完全统计,建设银行已签约11家企业,总额2350亿元。这些债转股对象均为国企,包括武钢集团、云锡集团、广晟集团、广州交投、厦门海翼、重庆建工、山东能源、山西焦煤、陕西煤化工集团、陕西能源集团、陕西有色等。其中不少还是18年前债转股的对象。(财新网“建行抢跑新一轮债转股 化解国企正常类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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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慧颖 | 版面编辑:张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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