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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推债转股专项债 以转股股权抵押增信

2016年12月24日 11:18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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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转股专项债主要用于债转股项目,发行规模不超过项目合同约定金额的70%,其中40%可用于补充营运资金;优先以股权市场化退出收益作为偿债资金来源
新一轮债转股重启。 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郭楠)企业债券有望成为市场化银行债转股中的重要配套工具。

  12月23日晚间,国家发改委旗下的中国发展网发布消息,国家发改委于12月19日正式印发《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专项债券发行指引》(下称《指引》)。

  根据《指引》,债转股专项债的发行人为市场化债转股实施机构,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债转股项目,发行规模不超过项目合同约定金额的70%,发债规模的40%可用于补充营运资金;优先以股权市场化退出收益作为偿债资金来源。作为增信措施,债转股专项债券原则上以转股股权作为抵押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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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霍侃 |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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