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刘彩萍)8月5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即日起,证监局对上市公司及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相关方采取的行政监管措施,均在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所在证监局外网公开。
此外,证监会还将在官网设置“上市公司监管措施专栏”,从9月1日起,对上市公司行政监管措施实行集中公开。
张晓军表示,对上市公司行政监管措施实施全面公开,主要是为了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增强监管透明度,切实维护公众和市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