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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违规借壳 交易所详解复牌后续监督

2016年07月01日 20:27 来源于 财新网
重组上市复牌前必须召开媒体说明会,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等相关人员外,还规定标的资产的实际控制人、中介机构的签字人和经办人必须参会

  【财新网】(记者 张榆)7月1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在例行发布会表示,沪深交易所将强化一线监管,重组上市复牌前必须召开媒体说明会,沪深交易所也出台了相应的《上市公司重组上市媒体说明会指引》(下称《指引》)。

  根据《指引》,为确保媒体和投资者能够全面了解重组整体情况,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等相关人员外,还规定标的资产的实际控制人、中介机构的签字人和经办人必须参会。此外,为澄清突击入股、利益输送等疑问,要求停牌前6个月及停牌期间取得标的资产股权的个人或机构也应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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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箐 | 版面编辑:陈华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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