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丁锋)新的偿付能力监管体系下,保险公司的风险面貌被更加全面地刻画出来。一些在偿一代下尚且达标的险企,在偿二代下已濒临偿付能力不足的边缘。
财新记者统计发现,在已公布2016年一季报的120多家保险公司中,有10家寿险公司和1家财险的偿付能力已逼近监管红线,面临偿付能力不足风险,而中融人寿、新光海航人寿和国泰财险综合偿付能力则严重不足。
偿付能力是保监会监管保险公司的最基本指标,反映保险公司的风险覆盖能力,可类比于银监会以资本充足率监管银行这一缰绳。如果指标值低于保监会制定的标准(100%),保险机构需要限期整改增资,并可能面临着限制增设分支机构、限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开展新业务、限制资金运用渠道等一项或多项监管措施。偿二代即中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更加注重风险导向,于2016年1月正式取代偿一代。偿二代下,保险公司的产品结构、业务质量、销售渠道、投资风格的不同等都将反映在资本要求中,因此一些发展激进、业务模式风险高的保险公司将会付出额外的资本要求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