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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期货八条底线2.0版:严控资管杠杆

2016年05月18日 07:50 来源于 财新网
股票类、混合类资产管理计划的杠杆倍数不得超过1倍,相较上一个版本中分级产品不得超过10倍大大收紧
与2015年3月份公布的版本相比,新版本最大的变化在于新细则对资产管理计划杠杆倍数进行了严格的限制;同时再次重申不得为配资提供便利。

  【财新网】(记者 张榆)财新记者独家获悉,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于近日下发“八条底线”禁止行为细则征求意见。与2015年3月份公布的版本相比,最大的变化在于新细则对资产管理计划杠杆倍数进行了严格的限制;同时再次重申不得为配资提供便利。

  这份《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落实资产管理业务“八条底线”禁止行为细则》(征求意见稿)(下称《细则》)目前仅向部分机构征求意见。虽然此前监管也就“八条底线”做过多次规范及指导,但此次《细则》为2015年3月份后首次以文字版形式下发正式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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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蒋飞 | 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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