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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报告点名e租宝案

2016年03月13日 10:59 来源于 财新网
突出惩治利用互联网金融平台进行非法集资犯罪,依法办理“e租宝”非法集资案等重大案件
3月1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表示,突出惩治利用互联网金融平台进行非法集资犯罪,依法办理“e租宝”非法集资案等重大案件。 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吴红毓然)3月1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表示,突出惩治利用互联网金融平台进行非法集资犯罪,依法办理“e租宝”非法集资案等重大案件。

  曹建明是在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做出上述表示的。他指出,人民检察院促进规范金融秩序,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12791人。

  最高检工作报告指出,2014年7月到2015年12月,钰诚国际控股集团下属金易融(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线运营“e租宝”,以高额收益为诱饵,虚构融资租赁项目,持续采用借新还旧、自我担保等方式非法集资,实际吸收资金500多亿元,涉及投资人约90万人。2015年12月,北京市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门部署,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成立专案组,同步介入侦查并引导取证。2016年1月,北京市检察机关依法批捕逮捕涉案的21名犯罪嫌疑人。全国各地检察机关对本案其他犯罪嫌疑人同步批准采取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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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箐 | 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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