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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将排查融资租赁风险

2016年03月02日 19:40 来源于 财新网
排查重点为是否存在直接从事或参与互联网、投资理财、小额贷款、融资担保等业务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行为
上海市商务主管部门近日在上海开展融资租赁业风险排查工作。 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杨巧伶)上海市商务主管部门近日在上海开展融资租赁业风险排查工作。

  根据上海市租赁行业协会发布的《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风险排查的通知》(下称《通知》),排查具体分为融资租赁企业风险自查和上海市商务委和企业所在区县商务主管部门抽查,时间阶段均为3月1日至3月20日。排查重点包括是否存在直接从事或参与互联网、投资理财、小额贷款、融资担保等业务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行为。

  根据《通知》,排查范围还包括是否存在虚构租赁物、以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标的为租赁物、未实际取得租赁物或租赁合同价值与实际明显不符,以融资租赁名义实际从事资金融通业务甚至提供贷款等行为;是否存在与关联公司之间进行租赁物低值高买、高值低租等明显不符合市场规律的交易行为;是否存在虚假宣传、故意虚构融资租赁项目通过公开渠道进行融资等行为;风险资产比例是否超过规定的限额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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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箐 |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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