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见习记者 岳跃)近日有市场传闻称,在股票异常交易公告及澄清公告中,从6月1日起将不再执行三个月不筹划重大事项的承诺。财新记者确认了这一消息基本属实,一位接近上交所的人士告诉财新记者,该业务执行口径目前尚属内部把握的窗口指导,“作了承诺,不阻拦;没作承诺,也不要求”。
“三月期承诺”源自证监会2007年8月15日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上市公司如在澄清公告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中披露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等行为的,应同时承诺至少3个月内不再筹划同一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