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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交易所上市期权品种仍须证监会审批

2015年03月21日 12:27 来源于 财新网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解释,原来不用批准的是证券交易品种,期货交易品种还是需要审批的

  【财新网】(记者 刘冉)本周五(3月20日),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指出,证券交易所上市新的证券交易品种不需要证监会审批,但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期权品种应当经证监会批准。

  而此前,有媒体和市场人士认为,根据国发11号文《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中提到证券交易所上市新的交易品种不需要证监会审批,因此证券交易所上市期权品种不需要审批。

  对于以上说法,邓舸解释,今年2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其中取消“证券交易所上市新的交易品种审批”这一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该项目的设定依据是《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第13条,即“证券交易所上市新的证券交易品种,应当报证监会批准”。因此,此次取消对证券交易所上市新的交易品种审批,这里的交易品种是指证券交易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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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箐 | 版面编辑:林韵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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