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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再发文 规范同业结算账户开户

2014年07月08日 09:47 来源于 财新网
央行再次明确所有同业业务不经过总行授权不得开展;对于新兴的“T+D”模式等违反127号文‘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同业业务,监管部门将加强监督检查,并严厉处罚

  【财新网】(记者 张宇哲 刘彩萍)近日,央行下发规范银行业同业银行结算账户的有关文件(下称178号文),再次明确,商业银行所有同业业务不经过总行授权不得开展,必须由总行统一管理,但“允许二级分行以上机构开立同业结算账户”,但“应当由一级法人授权”。

  178号文相当于是《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下称127号文)的一个配套制度。此前银监会与127号文同步发布的《关于规范商业银行同业业务治理的通知》(下称140号文),也属于规范同业业务的配套文件之一。“127号文是一个纲领性文件,各监管部门会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出台具体规范性意见。” 央行有关人士告诉财新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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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涛 | 版面编辑:郭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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