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吴红毓然 曹文姣)5月30日,银监会发布2013年年报,明确2014年监管重点,表示要做好四种风险的盯防,即不规范的理财产品、不审慎的信托业务、融资性担保和小额贷款,密切关注互联网金融等行业新趋势,规范银行创新业务发展,有效防范相关风险。
银监会表示,对于理财业务重点是建立单独的机构组织体系和业务管理体系,与银行资金严格分开,不购买本行贷款,不开展资金池业务,切实做好资金来源于运用一一对应。对于信托业务,重点是回归信托主业,运用净资本管理约束信托公司信贷类业务,不开展非标资金池业务,及时披露产品信息。对于融资性担保公司,重点是明确界定担保责任余额与净资产比例上限,防止违规放大杠杆倍数,建立风险“防火墙”。对于小额贷款公司,重点是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国统一的监管制度和经营管理规则,由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具体实施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