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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法制办谈互联网金融监管

2014年03月18日 13:59 来源于 财新网 | 标签:互联网金融
国务院法制办人士透露高层对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基本态度和原则,互联网金融将着力解决“缺门槛、缺规则、缺监管”的问题

  【财新网】(记者 王申璐)“经过一年多的研究,国务院各部门对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总要求已达成基本共识,即鼓励创新、防范风险、趋利避害、健康发展。”近日,国务院法制办有关人士透露。

  3月13日,央行发文暂停了第三方支付公司的二维码交易及虚拟信用卡业务。央行拟定中的《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也被认为央行对第三方支付公司的监管趋向严格、收紧。

  “十六字”总要求反映了国务院各部门对互联网金融的基本态度。上述人士指出,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有四项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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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凌华薇 | 版面编辑:张兰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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