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王申璐)“经过一年多的研究,国务院各部门对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总要求已达成基本共识,即鼓励创新、防范风险、趋利避害、健康发展。”近日,国务院法制办有关人士透露。
3月13日,央行发文暂停了第三方支付公司的二维码交易及虚拟信用卡业务。央行拟定中的《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也被认为央行对第三方支付公司的监管趋向严格、收紧。
“十六字”总要求反映了国务院各部门对互联网金融的基本态度。上述人士指出,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有四项原则。
推荐进入财新数据库,可随时查阅宏观经济、股票债券、公司人物,财经信息尽在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