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实习记者 林姝婷)1月12日晚间,证监会官方微博发布《关于加强新股发行监管措施》称,拟发行价格对应市盈率高于行业平均市盈率的,应提前三周连续发布风险公告。同时,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将对网下报价投资者的报价过程进行抽查。
中国证监会称,将对发行人的询价、路演过程进行抽查,发现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路演推介过程中使用除招股意向书等公开信息以外的发行人其他信息的,中止其发行,并根据相关规定对发行人、主承销商采取监管措施。涉嫌违法违规的,依法处理。
推荐进入财新数据库,可随时查阅宏观经济、股票债券、公司人物,财经信息尽在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