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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正式扩展至全国范围

2013年12月14日 16:00 来源于 财新网
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衔接机制,新三板挂牌公司符合条件的可直接向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 ;完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严格限制自然人,建立以机构为主的市场

  【财新网】(记者 蒋飞)国务院今天正式发布决定,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俗称“新三板”)的试点推向全国范围。这份决定同时明确了在新三板挂牌的公司,达到股票上市条件的,可以直接向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交易。

  这份决定将新三板定义为经国务院批准,依据证券法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主要为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发展服务。境内符合条件的股份公司均可通过主办券商申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股份,进行股权融资、债权融资、资产重组等。此前可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只包括中关村、武汉、上海、天津等少数试点园区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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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继伟 | 版面编辑:杨秋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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