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杨娜)10月11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债登)发文表示,为进一步落实央行关于“加强银行间债券市场规范管理”的要求,中债登向各结算代理人及丙类结算成员发布通知,按照丙类账户清理计划,将进一步对其进行清理。
通知表示,本次将着重清理2010年1月1日(含)以后开立的丙类结算成员非金融机构法人债券账户。
通知表示,对于债券托管余额为零,且无未了结结算合同的丙类非金融机构法人债券账户,丙类结算成员如需保留,应在2013年10月31日前通过结算代理人提交书面申请。过期未提交书面申请的丙类结算成员,视为同意对其债券账户进行注销,中债登将统一进行注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