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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未取消光大异常交易是审慎的

2013年08月25日 17:35 来源于 财新网
取消交易不符合现有规定的取消标准和情形,市场有不少反对意见,实际操作中可能会带来风险

  【财新网】(记者 周群 杨璐)8月25日,上交所新闻发言人表示,对“8.16”事件中光大证券异常交易,上交所决定维持交易结果,并向市场公告“已达成的交易将进入正常清算交收环节”。这是综合考虑了现有法律规定、相关市场影响和操作风险等因素后,审慎做出的决定。

  上交所认为,光大证券这次异常交易首先不符规定的取消标准和情形。《证券法》第120条规定“按照依法制定的交易规则进行的交易,不得改变其交易结果”,因此依法达成的交易原则上不能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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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慧颖 | 版面编辑:曹文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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