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杨娜 刘冉)8月16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鹏元资信在超日太阳的评级中存在严重失误,近日深圳证监局已对鹏元资信评级公司出具警示函措施,后续证监会将采取一系列措施完善对公司债券的监管。
根据深圳证监局发布的警示函显示,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下称鹏元资信)在对*ST超日(002506.SZ,112061)2011年公司债券进行信用等级评级的执业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
该警示函表示,经查鹏元资信存在四项严重失误,一是,在债券发行主体超日太阳的经营环境和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鹏元资信未及时出具不定期跟踪评级报告;二是,未按约定在超日太阳2011年年报公布一个月内,出具定期跟踪评级报告;三是,在评级过程中,未遵循已报备的信用评级方法;四是,业务档案中,未留存经营环境分析、债券募集说明书等原始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