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郑斐 陈慧颖)7月13日晚,证监会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投资者保护局对投资者关注问题的答复。针对投资者提出的“我们二级市场的投资者坚决要求停发新股、停止扩容,监管部门为什么不停止新股发行?”这一问题,证监会表态称:“从过往的经验看,停发新股也并不能对市场环境有实质性改善”,“停发新股是一种行政管制行为,改革应当尽可能避免采取这类措施,应当在市场和经济正常运行的条件下进行”。
但针对股民对IPO的担忧,证监会强调,“预先披露招股书并不等于过会,过会也不等于发行,甚至也不是肯定将要发行,或在近期必然发行”,如果投资者不接受发行人提出的价格,即使企业已经过会、拿到批文也可能无法成功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