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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发行调整询价定价规则

2012年04月01日 20:59 来源于 财新网
网下询价引入个人投资者,提高网下配售比例,引入独立第三方风险评析,发行价高于同行25%需公告

  【财新网】(记者 郑斐)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对新股发行的询价定价机制进行了调整。

   首先扩大了询价对象范围。除了目前有关办法规定的7类机构外,主承销商可以自主推荐5-10名投资经验比较丰富的个人投资者参与网下询价配售。主承销商应当制订推荐的原则和标准、内部决定程序并向证券业协会备案。发行人、发行人股东和中介机构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向推荐的个人投资者输送利益,或劝诱推荐的个人投资者抬高发行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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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慧颖 | 版面编辑:赵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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