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2023年上半年的新一轮机构改革,将中国人民银行的金融消费者保护职责、证监会投资者保护职责划入新成立的国家金融监管总局。2024年6月28日,金监总局、央行、证监会发布《关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工作安排的公告》(下称《公告》),明确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政策制定、投诉、信访举报等方面的分工。
一是政策制定方面,由金监总局统筹负责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制定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制度、完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体制机制、开展金融消费者教育等。金监总局与央行、证监会建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业务协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