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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保险资产风控监管再出招 扩大覆盖范围、调整分类标准

文|财新 吴雨俭
2024年11月29日 20:22
此前仅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以外的投资资产进行风险分类,现将除特殊情形外所有投资资产纳入分类范围;固收类资产标准有所放宽,股权和不动产类资产从五分法变为三分类法
11月29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保险资产风险分类暂行办法》。资料图: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11月29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保险资产风险分类暂行办法》(下称《办法》)。与此前的制度相比,在进一步扩大资产风险分类的覆盖范围的同时,也对固收类等资产分类标准做出了调整。

  2014年,原保监会发布《保险资产风险五级分类指引》(下称《指引》),试行保险资产风险五级分类机制。但近年来,随着保险资金投资范围不断拓宽,投资结构更加复杂,现行规则在实践中暴露出监管约束力不足、资产分类范围和分类标准有待完善、第三方监督机制欠缺等问题,无法满足保险公司风险管理和监管需要,亟需修订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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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箐 | 版面编辑:吴秋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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