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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资产风险分类办法修订 部分指标放宽

文丨财新 吴雨俭
2024年08月03日 15:22
针对保险资金更为广泛的投资领域,此次修订明确了对多项资产的风险分类,对金融产品风险分类提出了穿透要求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指出,2014年,原保监会发布《保险资产风险五级分类指引》,试行保险资产风险五级分类机制,在真实反映保险资产质量、增强保险机构风险管理能力等方面发挥了指导作用。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8月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修订形成《保险资产风险分类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以强化全面风险管理,提升资产风险分类的制度约束力。

  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指出,2014年,原保监会发布《保险资产风险五级分类指引》(下称《指引》),试行保险资产风险五级分类机制,在真实反映保险资产质量、增强保险机构风险管理能力等方面发挥了指导作用。

  但近年来,随着保险资金投资范围不断拓宽,投资结构更加复杂,现行规则在实践中暴露出监管约束力不足、资产分类范围和分类标准有待完善、第三方监督机制欠缺等问题,无法满足保险公司风险管理和监管需要,亟需修订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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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箐 | 版面编辑:肖子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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