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8月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修订形成《保险资产风险分类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以强化全面风险管理,提升资产风险分类的制度约束力。
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指出,2014年,原保监会发布《保险资产风险五级分类指引》(下称《指引》),试行保险资产风险五级分类机制,在真实反映保险资产质量、增强保险机构风险管理能力等方面发挥了指导作用。
但近年来,随着保险资金投资范围不断拓宽,投资结构更加复杂,现行规则在实践中暴露出监管约束力不足、资产分类范围和分类标准有待完善、第三方监督机制欠缺等问题,无法满足保险公司风险管理和监管需要,亟需修订完善。